基本要求
1、承担洁净厂房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及其等级,并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洁净厂房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合约的内容实施。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的确认、签证,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
3、洁净厂房施工前应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制订施工方案和程序,做到各工种协调施工、阶段明确、交接清楚,确保整体施工质量和安全操作。
4、施工企业承担对洁净厂房工程内各专业设计图纸进行深化的施工详图设计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相关规定,并应加强设计质量管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详图应得到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或确认,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
5、洁净厂房工程中各专业的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经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的验收及认可签证。
6、 洁净厂房工程竣工验收的系统调试,应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共同参与下进行,由施工企业负责进行系统调试、检测,承担调试的单位应具有调试、检测专职技术人员和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测试仪器。
二文件管理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安装的全过程、竣工设施的详细情况、所有操作和维护程序,都应采用文件形式确认。
2、应使文件管理系统成为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为施工安装的运作提供文字依据,为责任和奖惩提供明确依据,为质量改进提供原始依据。
(二)文件类型
1、施工安装文件分为制度、标准和记录三大类。
2、制度文件包括企业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及施工辅助材料验收、发放管理制度、质量检验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3、标准文件包括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如施工质量标准、施工工艺规程等,工作标准如各种岗位、工种操作法或各种标准操作规程等。
4、记录文件包括各种记录、凭证和各种报告等。
(三)开、竣工文件
1、工程施工应有开工报告、中间验收单、竣工验收检测调整记录和竣工验收单、竣工报告。
2、施工安装工程中应有设备开箱检查记录、土建隐蔽工程记录、管线隐蔽工程系统封闭记录、管道压力试验记录、管道系统清洗(脱脂)记录、风道清洗记录、风道漏风检查记录、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系统联合试运转记录等。
(四)技术说明书
1、工程竣工后,施工方应提供关于工程详细情况的工程施工说明书,包括:工程及其功能作用,性能,最后验收的竣工图,和设备清单及库存备件。
2、各类设施或系统应配存一套明确的使用说明书,包括:设施启动前应完成的检查和检验计划,设施在正常和故障方式下启动和停运程序,报警时应采用的程序。
3、各类设施或系统应有性能监测说明书,包括:测试频率、测试方法、测试结果不符合要求时的措施等。
4、各类设施或系统应有维护说明书,包括:进行维护或修理之前的安全程序的确定,在性能参数超过范围时应采取的维护行动的技术要求,对控制安全和监测装置进行检查和校验的时候,检查和更换各种易损件的要求,维护工作中实施人员进行清洁的技术要求。
(五)制订文件的要求
1、文件的标识应能清楚证明文件的性质。
2、各类文件应有便于说明其文本、图册的系统编码和类别。
3、文件数据的填写应真实、清晰、不得任意涂改。若需修改,需在核改处签名,并应使原数据仍可辨认。
4、不得使用铅笔填写文件,文件表格内容应填全,不得留有空格,若无内容,填写时要用“-”表示,相同内容应重复填写。
5、文件应有相关责任人签名。
(六)文件的保管
1、各类记录应保管至工程竣工后三年,不得提前销毁。
2、文件复印副本应与正本完全一致。
3、所有文件的页码必须正确、连贯、不得任意撕毁。
4、文件的保管与归档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